认证管理
车辆认证阶段主要涉及到三个分类标准,部分对应关系梳理如下
此外
GB/T 3730.1-2022 还将设计、制造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运送人员和货物的汽车(乘用车除外)如客车、载货汽车、专项作业车、专门用途汽车等统称为“商用车”。
将具有长头车身和驾驶室结构、敞开式货箱(可加装货箱顶盖)、乘坐人数不大于5人〈含驾驶员)、最大设计总质量不大于 3500kg 的N类汽车,定义为多用途货车,即常说的“皮卡车”。
以国六排放法规 GB 18352.6-2016 及能耗系列法规中,又将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M1、M2和N1类汽车定义为“轻型汽车”。
需要注意的是,这里的“客车”为“载客汽车”的缩写,包括乘坐人数小于或等于9人的情形,这个与认证阶段对于“客车”的定义差异很大。